本科教育是高等学校教育的基础,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发展的生命线。我们必须建立起健全、规范、行之有效的实验教学质量检查体系,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过程和实验教学质量的检查、评估,建立起本科实验教学质量评估体系。建立领导、教师、督学员和学生信息员相结合,随机反馈、过程反馈、网络信息反馈相结合,能快速处理教学问题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。结合学校对教学质量管理有关规定特作如下细则:
一、实验中心成立实验教学督导组,对实验中心的教、学、管实施督导。
二、实验中心教学督导组组织对实验教学进行工作评估,对实验教学优秀的教师,将在工作量上增加20%, 建立自我评估和对实验教学工作评估的制度和办法。
三、实验教学督导组组织实验中心范围内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活动。通过专家(同行)、管理人员和学生评价,对教师的教学效果提供评价意见。对所有教师一般每两年要经过一轮同行和学生评价,评价结果与其职称晋升、分配制度等挂勾。新任课实验教师在正式上课前,要通过由实验中心组织的试讲。
四、要充分发挥学生在实验教学质量监控方面的积极作用。为广泛收集实验教学质量信息,实验中心将在学生中聘任学生兼任组长助理,建立学生信息员体系和制度,在实验中心局域网开辟学生实验教学意见反馈渠道。每学年组织一次实验教学质量问卷调查,将有关结果及时反馈给实验教学中心,中心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。对在学生反馈中不满意率高于50%的实验教师,以适当的方式予以提醒;对不满意率高于70%的教师,经督导组调查实验教学质量确有问题的,暂停其担任实验课指导资格,经培训由同行教师和学生评价合格后,才能重新担当指导。
五、进一步严格实验教学纪律,稳定实验教学秩序。实验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实验教学计划的年度和学期运行表、课表、考表等,保证实验教学秩序稳定;严禁私自串课、停课;实验教师在实验教学时一律关闭手机、BP机等通讯设备。凡教师(含其它教学环节的教学人员)和教学管理人员,在实验教学过程中如出现有较大影响的教学事故,将在职称晋升中予以单项否定,暂停评聘学术职务一次,并建议学校给予行政处分。
陕西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实验教学中心
二O一O年三月